一、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代写博士论文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的健康运行。
3、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法律精神及自己的理性判断加以灵活处理,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有自由裁量权。
二、行政执法中自由裁权行使存在的问题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每时每刻都在行使之中,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但是,也确实存在着以下很多问题:
1、人是有感情的,由于亲戚、朋友、战友、同学等原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
2、同样是感情的原因,由于发生过;中突,或由于是仇家等原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
3、由于个人工作能力、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冲突、道德水准等因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
4、由于利益因素,比如,此项决定对具体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或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受贿等因素,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
5、受来自领导的压力、同事说情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等等。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但是,社会事务是复杂的,对于偶发的事务,具体工作人员首次处理,法律虽然规定了原则,工作人员的判断标准可能会与公众标准发生偏差,工作人员认为是公正的,公众可能认为不公正;特别是在公正标准没有形成之前,对于偶发的、复杂的事务的公正处理,是很难把握的。因此,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客观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自由裁量权可能会被滥用,所以对自由裁量权必须进行控制。
三、行政执法中自由裁
量权行使的控制对策首先,对自由栽量权进行道德控制,必须要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的水平。
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我们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质上就是我们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控制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保、增强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业。光有好的思想,并不必然能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于复杂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需要我够的能力去处理。我们只有不书本去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习,不断地发挥我们的聪明才一能在客观上把自由裁量权控制的限度内。、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防: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i,加强思想教育,使行政机关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强自己的内控力,遏止私欲的在思想上消除滥用自由裁量权次,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度控制,从源头上解决自由裁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建立回避制度。在行政执法果执法活动与执法人有厉害关丸法人应当回避。回避应实行避与申请回避相结合。回避与否,由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决定;领导需要回避的,由班子集体决定。
2、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制也要有可操作性,要明确区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看是主观滥用,还是客观滥用:是偶而滥用,还是一贯滥用等等,来区别不同责任。使责
任与个人的待遇和职务的升迁挂钩,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3、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把自由栽量权行为纳入司法轨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陈述申辩权、请求举行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
家赔偿权等等,凡是涉及到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的执法行为(包括自由裁量权)都应举有可诉性,确立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4、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主体不仅有党、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还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和公民。对已有的法定监督方式还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对没有法定监督方式的,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同时,要有对滥用职权的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有对
监督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保护。
5、要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在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但由于这种举证比较困难,应当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以便确定其行政目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授予这种权利的目的。对说不出理由、理由阐述不充分或者不符合立法本意的,应认定为滥用职权。
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个较普遍的问题,这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很不适应,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有“占据一方,唯我独尊”的思想。为此,一方面要加紧通过各种渠道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要坚决调出,使得行政执法队伍廉正而富有效率。
总之,不管对自由裁量权如何进行控制,都要掌握一个尺度,那就是:控而不死,用而不滥。调动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的积极因素,抑制它容易被滥用的消极因素,使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我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这就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